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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宿舍楼23号楼1-3层学员宿舍修缮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19-11-20 受宁德师范学院委托,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00]HM[TP]2019003、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宿舍楼23号楼1-3层学员宿舍修缮工程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350900]HM[TP]2019003
2、 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宿舍楼23号楼1-3层学员宿舍修缮工程类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宿舍楼23号楼1-3层学员宿舍修缮工程 1(项) 730514 否 730514 1461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明细 描述 本项目专门面对小微企业采购 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属预算金额100万以下的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11-20 14:17 报名截止时间2019-11-25 14:17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11-28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华城C区12幢1801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19-11-28 14:30,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华城C区12幢1801室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13、本项目采购人:宁德师范学院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联系人姓名:范雅锋
联系电话:1516011371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项目联系人:郑岐峰
联系电话:18150863399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