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自行委托项目-- 采购公告
-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港政3号船进坞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9-11-06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港政3号船进坞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港政3号船进坞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0814-191012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岐峰
项目联系电话:181508633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塔山路6号
联系方式:缪飞,130739129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岐峰,18150863399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天湖东路1号万达华城C区12幢18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采购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
主要技术
规格
交货地点
1
港政3号船进坞维修项目
一批
20.3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赛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或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备本项目所需服务的营业范围);(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B、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须具有自有船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3)投标人通过CCS认证,具有经信委认定的维修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章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6229 0811 7964 0488 19,开户名:廖淑娟),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名称可简写)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天湖东路1号万达华城C区12幢18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