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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缉私局案管中心案卷档案大容量扫描录入系统采购项目
时间:2018-07-30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编号: 0814-18101229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数量
用途
简要技术要求
1
福州海关缉私局案管中心案卷档案大容量扫描录入系统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
1批
案卷档案扫描录入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7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 7 月31 日至2018 年 8 月 14 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6.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资质要求:
7.1.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备注: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8)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9)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10)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2.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7.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该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至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8月23日 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8年 8月23日 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1. 采购人名称:福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方式: 0591-87081954
联系地址:福州江滨东大道76号
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819863
传真:0591-87767987
开户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 117130100100040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