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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您好,110》系列纪实类电视片摄制播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时间:2019-05-29 福建省公安厅《您好,110》系列纪实类电视片摄制播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2019年05月29日 16: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您好,110》系列纪实类电视片摄制播出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您好,110》系列纪实类电视片摄制播出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196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警官;联系方式:0591-870940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林真;联系方式:0591-8781962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公安厅对《您好,110》系列纪实类电视片摄制播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您好,110》系列纪实类电视片摄制播出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电视服务 1 2000000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您好,110》系列纪实类电视片1季12集,每集不少于40分钟;视频技术指标符合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播出技术要求;2019年9月至12月在东南卫视黄金时段首播;提供全部节目播出版和国际版(无字幕)。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所选的采购单位为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它在官方信息发布、受众范围广泛等方面,在省内具有独占性,其它单位难以替代。在东南卫视黄金时段播出电视片,可以发挥最大宣传效益。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陈孝仁 福建师范大学 助理研究员 黄秀娟 福建农林大学 教授 高玲 闽江学院 副教授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9年 5月 29 日至 2019 年 6 月 5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人姓名:张警官
联系电话:0591-8709405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林真
联系电话:0591-87819629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联系人:郑湘茹
联系电话:0591-87097402
二、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5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